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SHMEC)的规定,申请上海惠灵顿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情况:
*须知,所需材料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按相应要求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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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入境来沪工作并取得《外国人就业证》的外籍人员随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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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工作的中国公民的境外出生子女(B1)或在中国港澳台出生子女(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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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工作的中国香港、澳门或台湾同胞随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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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SHMEC)证明持有人——父母和子女均是持有外国永久居留的中国公民,且子女在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国家有两年以上的学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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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方家长在沪工作,与持团聚、绿卡、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的中国籍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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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持中国护照获国外永居,随行子女持国外护照且有合法入境签证(不包括旅行证)。
请您在填写申请表之前,确认是否已获得申请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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